胡言卵语胡续冬的博客

palavrão duma vida limpa

 

image  

家中,你天天洗碗以洗掉自己的案底:

多年前,曾是大闹书桌的弼马温,

现只求躲在硬盘深处,供奉专栏小财神。

 
2008.06.22 17:22:00 
 荆芥  

                   

在我家附近的西苑早市上,我一般都有定点光顾的蔬菜摊,这些蔬菜摊的摊主基本都是南方人,卖的也都是南方特有的、在北京的其他地方很难找到的东西,譬如,我经常在一个四川老伯的摊上买成都的儿菜,在一个云南大姐的摊上买小米辣,在一对江苏夫妇的摊上买薄荷和水芹菜。但一到夏天,我就会定期去平时不怎么常去的一个比较邋遢的河南大婶摆的菜摊,因为这个一贯只卖北方大路菜的脏兮兮的小摊,在夏天的时候居然是整个庞大的早市里唯一一家卖新鲜荆芥的地方。

说起荆芥来,很多人可能都会犯晕,除了个别中草药爱好者大概知道这是一味经常出现在老中医处方上的药,大多数人都不会知道这是什么物体。其实荆芥这种绿乎乎、香喷喷、唇形的叶子、秋天顶着一长串宝塔一样的紫色花穗的草本植物在中国分布非常之广,只不过在有些地方,人民群众有着食用它的嫩茎嫩叶的悠久传统,而在大多数地区,它仅仅被当作药材采集,或者干脆被当作野草。

我的成长背景比较复杂,出生在重庆,在后来考上大学来到北京定居之前,还曾经在湖北西北部的山区生活过,因此,我的味觉谱系虽然以西南系为基础,但鄂西北的些许味觉标识也渗透到了舌尖的记忆里。我对荆芥的喜好大概就是在鄂西北山区里养成的,虽然小时候在重庆大人也教我们也拿晒干的荆芥泡水喝以解暑,但只有在鄂西北的那几年,我才养成了大规模食用荆芥的习惯。一到春末夏初荆芥长势肥美的时候,我们就会跑到野地里大把大把地去掐那些还没抽穗的荆芥最顶上的嫩茎叶,拿回家里稍事清洗之后,就可以把它们以各种方式烹制:生荆芥叶拌黄瓜,那叫一个清爽;一勺猪油煮清汤,起锅前在锅里烫一把荆芥尖,汤色亮堂、叶味剔透;在荆芥叶上蘸上点面糊,放进烧熟的菜籽油里炸,荆芥叶子变成金黄色的时候捞上来,既清脆又清凉;还有,家里一旦有人感冒了,拿荆芥和姜末一起煮稀饭喝,包你喝完以后满头大汗,病毒溜之大吉。

荆芥的味道和薄荷一样,都是以清凉为基调的,但和薄荷不一样的是,荆芥的清凉之中夹杂几丝辛辣的劲道,为此古人也称它为“姜芥”,“因气味辛香,如苏、如姜、如芥也。”定居北京之后,由于我常去全国各地溜达,我发现不仅我居住过的鄂西北有食用荆芥的嗜好,安徽、新疆、贵州、云南都有食用荆芥的强大传统,而吃荆芥吃得最猛的,当属河南人,荆芥在河南基本算是一种夏日里的日常菜蔬了,这也是为什么早市上只有那家邋遢的河南小摊卖荆芥的原因,据那个河南大婶说,她每次都进很少几把荆芥,如果卖不出去,她自己家里人就可以喜滋滋地将其一吃而空。

事实上,根据古籍的记载,上古时代中国的“荆芥饕餮”不是河南人,而是四川人。华佗的弟子、魏代的名医吴晋撰写的《吴晋本草》里说到荆芥的时候,就记上了一笔:“蜀中生啖之”。彼时人们还只会“生啖”,到了明清之际,就有了一整套吃荆芥的讲究,甚至还总结出了搭配的禁忌。明末清初的文人顾景星在其《野菜赞》中就说吃荆芥的时候“苗炸作蔬,鱼肉忌之。犯无鳞鱼即死。”根据这一禁忌,顾景星写了一则荆芥的四言体“赞歌”:“鼠蓂(荆芥的古称之一)辛苦,命之曰芥。荆则云矜,芥为言介。肉食斯仇,君子攸戒。我食无鱼,咀嚼何害。”表面上是在盛赞荆芥,实际是在自夸自己是既矜持又狷介的、“食无鱼”的“君子”。

网上的荆芥爱好者经常容易把荆芥和罗勒(九层塔)、紫苏、猫薄荷混为一谈,也难怪,因为它们都是唇形科的,全是不出五服的亲戚关系,其中猫薄荷和荆芥最亲,因为猫薄荷就是唇形科荆芥属的,算是荆芥的亲姐妹。但纵是亲姐妹,也不可交叉换位、姊妹易嫁:荆芥是嫁给人的味觉的,人吃完以后浑身清爽;猫薄荷则是嫁给猫咪们的味觉的,猫咪吃一点点猫薄荷就会跟瘾君子磕了药一样high起来,全然忘了两分钟前你还强迫它从事过猫这种物种最最厌恶的洗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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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7 11:19:00 
 回乡偶书  

     回乡偶书

 

我自以为还说得来重庆话,

结果遭所有人当成成都人。

我因此回忆起一个词:张班子。

像个观光客,我满怀惊异地

看着这个三十多年来一直耸立在

我的各种档案里“籍贯”一栏

的城市:坡坡坎坎多得

让我的细脚杆也伟岸了起来,

新盖的高楼完全是本地哥特,

像玉皇大帝在乌云里包的二奶

把穿着丝袜的玉腿从天上

伸到了地下。但我最牵挂的,

还是在夜间辉煌的灯火之间

黑漆麻孔的地带:那是格外一个

隐形的城市,栀子花和黄角玉兰

赐福于那些香荫的小生活,

拐几道弯才拐得拢的危楼里,

老汉们打着成麻,棒棒们吃着

辣惨了的小面犒慰辛劳的一天,

洗头的妹儿多含一口鸭儿,就为

乡下的娃儿多挣了一口饭。

我这次来得黑背时,有一团火

把白天的交通整得稀烂。

我搭了一辆摩托,从罗汉寺

到两路口,要往滨江路走怨路。

在江边飞驰的时候,凶猛的江水

拍打着我的身世,我突然看到了

另一个我的一生:如果当年

我老汉没有当兵离开这里,

我肯定会是一个摩托仔儿,

叼着老山城,决着交警,每天都

活在火爆而辛酸的公路片里。

 

    2008.6.16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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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1 22:50:00 
 圣火车站  

        圣火车站

 

汗流浃背的土行孙,行李是一个省。

哪吒们老了,拉杆箱下可还有风火轮?

发财的跑路的吃方便面和火腿肠的肉身

都来投胎,穿制服的女娲抟气味造人。

         2008.6.10 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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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0 01:41:00 
 给友人  

        给友人
  

 

南方的大雨像天兵天将

狠狠地踹着江水和街道。

我困在酒店的房间里,

以电视为盾,抵挡着雨声。

 

无意中,在地震和综艺之间

我又看见了你。我恨电视。

四年了,总有一些坏人

试图用有组织的回忆的暴力

 

从我身体的角落里绑架你。

但我再次,像个白痴一样,

关掉了血管里呼啸的警报器,

把电视屏幕忍在了眼眶里。

 

我听见一群你教过的藏族孩子

在讲述你上的最后一课。

那是一个星期五,你讲的是

思想品德。我恨思想品德:

 

你我成长的年代无非是

让思想和品德捏着暗器互博。

但孩子们说,你那堂课教的是:

“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

 

一瞬间,仅仅一瞬间,后悔

就能把一个人的牛逼变成傻逼:

四年了,我答应过你要去

明永,可我至今还没去过那里。

 

这座城市你我倒是一起来过。

还有一个在室内也戴着墨镜的家伙。

那天没有下雨,我们

在玉兰树下合影,光鲜得

 

像三股水灵灵的义气。

现如今,我成家已有三年,

戴墨镜的家伙墨镜已遮不住

双眼中吠着乡愁的丧家之犬。

 

我想起清明那天,我在家中

给你烧纸。有一小簇火苗

蹲在灰烬的边缘,死活不肯燃尽。

就像你蹲在墙根,小烟抽得开心。

 

   2006.6.9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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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4 13:00:00 
 诗歌:自我的腾挪  

 

前几天,在一个诗歌活动上,一个读者跑来对我说,在她以前接触到的诗歌选本和诗歌评论中,我几乎成了“方言写作”的代名词,没想到在朗诵现场听到的都是我的一些跟方言写作毫无关系的诗,完全偏离了她的倾听期待。类似的情况发生过很多次,在各种朗诵会上我经常被问及:你怎么不用四川话读诗?

2000年之后,由于互联网对诗歌阅读和流通环节的全面渗透,我在1998年写于病床上的一首旨在用四川乡村方言颠覆都市流行文化的《太太留客》因为包含着愉快的乡土经验和强烈的喜剧性而得以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加之在《太太留客》之后的写作中,我确实也曾在一些诗作中蓄意将四川方言挪置到不同的语境中,所以不知不觉中我发现,这几年来,不少读者和评论者对我的关注逐渐集中在方言的使用上,在一些选本中,我本人其实并不十分看重的《太太留客》意想不到地成了我个人的“经典”。

“方言写作”其实是个很大的问题,正如前辈诗人柏桦和我在电话中聊起的那样,方言在新诗中的呈现有一个贯穿新诗史的、时断时续的“小传统”,它牵扯到很多复杂的方面,既和历史意识、文化政治、身份认同、想象力的跨度相关,更和对词语基因和诗歌肌理的细微体认相关,我只不过用四川方言,有时还包括喜欢学舌的我从贵州方言、河南方言、湖北方言、东北方言、北京方言甚至广东方言中“征用”的一些成分,做过一些猴子掰苞谷似的尝试而已(尽管在5·12汶川地震之后,我更加珍视像我的脐带一样的四川话),而这些尝试的根本目的,是意在提取语言风格对撞所释放的巨大能量,将之用于更为广阔的、需要耗费大规模书写快感的“自我腾挪”活动。

在某一次访谈中,我曾提到我的写作抱负是通过书写互不通约的诗歌发明出无限多的自我,以使被特定的时空所束缚的自我获得诡谲的复数性。现在想来,这个抱负还是太少年气了,尽管身怀相似梦想的葡萄牙诗人费尔南多·佩索阿越来越成为我的最爱:与他的精神导师瓦尔特·惠特曼无限扩张的趋向相反,佩索阿在无限裂变的方向上创造了一个奇迹,由他杜撰出来的几十个有名有姓有来历有归宿的诗人组成了他为单一的身体发明出来的庞杂的异名体系,在强力诗人的星空中汇聚成一团不可透析的星云,用一个低段位的比喻,就像孙悟空和无数个由他的毫毛变出来的孙悟空们在想象力的云端集合一样。

我大概成为不了佩索阿,所以我将以往的抱负中对自我的发明收缩为一种高强度的“自我腾挪”。方言只是我在诗歌中修炼“乾坤大挪移”的一种路数而已。更多的时候,我所倾心的挪移状态体现在心智快速反应的其他层次上,譬如,让多维度的、琐碎不已的日常情境突然发生意想不到的短路。我曾经很喜欢的一个美国诗人弗兰克·奥哈拉写了好多首题目就叫《诗》的“元诗”,其中有一首写道他在纽约的街道上冒着雨、雪、冰雹赶时间的时候一瞬间看到报纸上的头条:影星拉娜·特纳倒下了。这种在天象、地理空间、时间表和体外的讯息之间发生短路的情形就是诗。我也经常这么干,在琐屑与琐屑的意外摩擦中感受到伟大的力量,有首叫做《日历之力》的诗其命名本身就含有如此的想法:单一指向的日历中含有不同维度的日常能量对撞在一起所释放出来的强力,所以我用《日历之力》这个名字做了我第一本公开出版的诗集的书名。

我也曾试图把古文(而不是古诗)的章法、语汇,尤其是虚词使用的技法,嫁接到非常“当下”的情境中去,力求在崎岖的古意和逼仄的个人化顽念(情感的、性的、家国理念的唠叨)之间打开一个刁钻的腾挪空间,但在读了一批散落在埃及的希腊语诗人卡瓦菲的诗之后,我修改了这种腾挪方式。卡瓦菲是一个更加专注的博尔赫斯,他专注于在似是而非的僻典和历史断片中巧妙地安置自我的源头,并使之暗对文明的盛衰之道。他擅长于用白描这种貌似技术含量很低的手艺来落实这种隐秘的梦想,这对我构成了一种有益的纠正。我学会了用压缩历史、错置历史甚至伪造历史的方式来平静地腾挪在大跨度的时间轴上。

有时候我喜欢用阅读的腾挪来激发写作的腾挪。比如,我酷爱阅读大航海时代的香料传播路径、酷爱阅读内陆亚洲草原帝国的兴亡、酷爱阅读民国时代川军混战的史料,但我坚持以一种极度不专业的读法来阅读它们:我阅读的是这些驳杂事物之间的差异性本身,是这种差异性上洞开出来的感受力和认知力的黑洞。一找到适当的机会,我就会将这一黑洞转移到诗歌行文的缝隙中。如是,我写了《白猫脱脱迷失》一类的诗。我喜欢阅读各式各样的小说,看各式各样的电影,甚至有序地收藏一些生僻国家的电影,但我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写小说和做电影的冲动:我奢望一首二十行左右的诗能够解决其他人用一个长篇、一部标准时长的剧情片来满足的腾挪的需求。

巴西有个很厉害的诗人叫若昂·卡布拉尔,他不被中国人所知,但他冷静而诡异的精确创造力具有巴西人所说的“中国人的耐心”。在一首叫做《作为旅行的文学》的诗里,若奥·卡布拉尔写道:

 

正确的作者都有

开辟一个空间的能力,

诸多美好时辰寄生于此:

时空一体,就像一片森林。

 

周末、节假日可去那儿逛逛,

那儿更是退休以后的大好去处:

乡野中的宅子里什么都有

卡米洛,泽·林斯,普鲁斯特,哈代。

 

阅读的路线相互交织,

又不可思议地融会在一起;

阅读不但没把我们带到准确的城市

反而还给了我们另外的国籍。

 

当读已成为被读之时

已经不可能在地图上找到方位:

在哪儿读过或者住过阿尔维蒂?

卡迪斯该怎么拼写、怎么走去?

 

(译注:第二节中的卡米洛为19世纪葡萄牙作家,泽·林斯为20世纪巴西作家,最后一节中的阿尔维蒂为20世纪西班牙最重要的诗人之一,卡迪斯是西班牙地名,阿尔维蒂的故乡。)

 

这碰巧也是我所理解的阅读、我所理解的写作、我所理解的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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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4 12:53:00 
  回锅肉的滋味  

                       

昨晚打开电视,正好看到来自重灾区绵阳市安县茶坪乡的灾民们在安县晓坝镇安置点里的生活纪实。头几天,因为无法生火做饭,灾民们只有方便食品可吃。从我的家乡重庆派出去的一支餐饮服务队到达那里之后,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在画面中,我看到我的重庆老乡们像古代的军队一样在安置点周围挖坑架灶、烧火做饭,第一天就让灾民们喝上了久违的川式稀饭,紧接着,一个标志性的时刻到来了——灾民们吃上了回锅肉!画面中,无论是灾民还是像“灶王神兵”一样神勇的重庆师傅们,显然都对回锅肉重返灾民之腹这一事件表现出极大的兴奋。

我估计非川籍或者渝籍人士很难体会到那种在连续数日靠方便面度日之后突然吃到回锅肉的喜悦感,很难体会到回锅肉这道看似技术含量并不高的菜肴在川菜谱系中至高无上的地位。回锅肉是几乎每个四川人都会动手烹制的最最家常的一道菜,如果你生活在一个四川小镇上的话,一到晚饭时间,你就会在街上闻到从所有人家的厨房里都飘过来一股多少有些相似的味道:菜油、猪油、郫县豆瓣和小蒜苗混合在一起的、既油腻又清新的勾人肠胃的香味。这就是回锅肉的滋味。在我的四川盆地记忆中,肉这种物体最早就是被回锅肉的滋味带进我幼小的味觉系统里的,以至于虽然现在我已经年过三旬,但只要一提起吃肉,脑子里最先闪过的还是红油与青蒜苗搭配成“红红绿绿”状的回锅肉。

回锅肉的做法很简单:把一大块带皮的五花肉(肥瘦相间的层次越多越好)洗净,放在白水里煮至肉和皮可以被筷子戳透,而后捞出煮熟的五花肉,将其切成既带皮又有肥瘦搭配的薄片;架起炒锅,先在锅中放少许菜油,而后将切好的五花肉片放入锅中,待肉片上的肥油被熬到将尽未尽、肉片开始呈翻卷状之时,加入郫县豆瓣和花椒,翻炒出红油,再加入葱、姜末,起锅前,加入切成段的小蒜苗和盐、鸡精,稍事翻炒,即可出锅。这是最基本的回锅肉做法,可在此基础之上用干豇豆、薰干、尖椒等各种配料进行实验性的搭配,只要原则没错,基本都能遂人肠胃。当然,最强悍的还属广汉的连山回锅肉,这种回锅肉完全是一场视觉冲击波:每片肉都有半尺到一尺来宽,但是极其薄,如非刀工极为老练者,无法令其成形。

回锅肉到底是何时在四川大地上兴起乃至普及,已然难于考证。可以猜想的是,它最初的确是一种很草根的烹制方法,因为普通百姓没有条件保存新鲜的肉,不如把一大坨肉先煮熟了存放起来,这样可以多放两天,保证每顿饭都能切几片下来烹炒,而且这种做法让肥、瘦、皮兼备,油重而味猛,适于劳动人民吃完以后从事体力劳动。文人们对回锅肉同样非常青睐。在回锅肉的光辉历史里,有个伟大的读书人的身影——清代一个凌姓翰林。这位老兄跟我一样不务正业,早早地告老还乡隐居家中钻研厨艺,经过多次试验,他发现把五花肉用隔水容器装起来先蒸熟再切来炒比在白水中煮熟再炒要鲜香得多,因而有“祭鬼神蒸肉再回锅,凌翰林创百年川肴”之说。

时光流转,回锅肉到现在依然在普通民众心目中象征着幸福的生活和美好的家庭,它甚至还是乡愁的重要载体。君不见,有多少散布在祖国各地的川籍建筑青年们一旦回到四川家乡,走进门槛的第一句话就是:“婆娘,今天整了回锅肉没得?”,有多少像我这般在异地安家立业多年的川渝人士一旦重返故土,往往都会冲进一家路边小馆子,高呼:“幺妹,弄盘回锅肉!”正因为如此,才有“入蜀不吃回锅肉,等于没有到四川”之说。

写到这里,刚好我也饿了。我准备立即起身,到厨房里去做一盘回锅肉,和灾区的父老乡亲们分享一下回锅肉的滋味,分享一下被回锅肉联系起来的同为巴蜀人的幸福和骄傲:乡亲们,再坚持下去,回锅肉顿顿都会有的!香喷喷、油滋滋的天府之国会再度强大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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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7 10:51:00 
  帕慕克来访有感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次帕慕克的来访应该是继大江健三郎之后的第二个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正式访问中国大陆的外国作家。考虑到日本在国人心目中一直是“一衣带水”的近邻,走个亲戚串个门相当之方便,所以老帕算得上是正式走访中国的诺奖得主之中的第一个“远客”,尽管在有些仅仅以欧美为世界地理参照系的人看来,土耳其还谈不上远;而在更多的人看来,老帕之所以尊贵,正是因为这个不远不近的距离为他烙下了东西方文化交融的地理胎记。

当然,不少诺奖得主在获奖之前曾经来中国云游过,远的如赛珍珠、聂鲁达之类的就不说了,举个很少被人注意到的例子:1993年获得诺奖的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尼·莫里森曾在1984年和艾伦·金斯伯格、加里·斯奈德两个大牛诗人一起混迹于“美国作家代表团”之列被中国作协邀请来访问中国,但那次访问留下的零星记录仅仅聚焦于艾伦·金斯伯格,完全忽略了托尼·莫里森这个黑大姐的存在。也有诺奖得主在获奖之后悄无声息地来中国溜达过一两圈的,比如20年前加布里埃尔·加西亚·马尔克斯对中国的“微服私访”。这次“微服私访”的后果对中国读者来说是灾难性的,因为老马搜集到了一大堆未经他授权的盗版译本,一怒之下他发誓在有生之年甚至在死后都绝不把版权卖给中国,这直接导致近些年来中国读者没得《百年孤独》可看。

老帕的来访和老马的私访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其最大的区别在于,老帕是由世纪文景出版的一大堆不但有版权且非常靠谱的中译本像推倒多米诺骨牌一样推送到我们面前来的。不知道大家对前几年流行的一款叫做“挖金子”的exe小游戏有没有印象,我感觉世纪文景这两年来就像那个小游戏里辛辛苦苦埋头挖金子的小老头一样,挥汗如雨地把一坨又一坨分量不轻的帕慕克作品连续不断地挖到了中文里边来。我记得2006年老帕获诺奖之前世纪文景刚刚推出了《我的名字叫红》,我给这本书做书评并在课堂上、博客里大加推荐的时候,周围还有好多人分不清帕慕克和帕萨特的区别。如今,老帕的中国之行即使在地震后的全民悲恸中亦能成为一个不小的焦点,这在公众阅读视野里当代外国文学的比例急剧收缩的情况下是非常难得的。

老帕来北大讲了一场,我也跑去咸与恭听了一下,感觉提问环节比演讲环节更为有趣。一个以土耳其语为母语的作家、一个以梵文巴利文为主要工作语言的司仪和一群以汉语为母语的提问学生都在努力地用带着各种口音的英语表达相互交错的观点,完全是巴赫金“众声喧哗说”的实地演绎版。至于老帕在讲稿的基础上进行了精彩的即兴发挥以至于令许多习惯于看着讲稿走过场的人陷入抓狂境地的演讲《你为谁写作?》,的确可以见出他令人着迷的机敏与睿智、锋芒与避闪。但如果换一个角度,也可以感觉到“洞见”背后的“盲视”:如果向他那样自觉地把读者群定位为“包括处于其他文化中、讲不同语言的读者”的“全世界的小说读者”,一些老问题他或许早已想透但却没有在演讲中展开:在文学产品跨越民族边界和语言边界的“多边贸易活动”中,“主要语言”对非通用语的霸权问题、国际性的“市场需求”和价值标准由谁来决定和维护的问题、密集的翻译活动中译者的中介角色有没有附带象征资本增殖功能的问题、国际流通中的贸易不平等问题,等等。

老帕是个非常可爱的突厥大叔,我的一个供职于南方某报的好友在约到了老帕的专访之后,立即向我雪地裸跪急求深谙文学的美女学生做英语翻译,因为老帕告诉他,要是翻译不是美女、不解文学的话,他就会只说土耳其语。而在我看来他最可爱的地方在于,当演讲结束、一大堆摄影记者扑到他面前大念闪光咒的时候,老帕迅速掏出了自己的相机,对准举着相机的记者们狂拍一通。据说他经常这么干。这个“互拍”的举动完全是个行为艺术,它意味着心智深度对媒体广度的一种游刃有余的抵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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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7 10:40:00 
 5·12:南丁格尔和爱德华·李尔  

                  

算是一个神奇的巧合吧,汶川大地震发生的那一天,512,正是现代护理的鼻祖以及现代护理专业的创始人弗洛伦斯·南丁格尔的生日,因为这位出生在意大利的英国淑女对护士这一职业所做的意义提升以及她近乎圣徒一般完美的人格,512又被定为国际护士节。或许是这一天注定要使人们以某种不同寻常的方式牢记护士这一职业的使命,我们在512当天夜间的救灾新闻里,就真的看到了一个又一个操着四川方言的当代南丁格尔,她们有的才刚刚被救援人员从废墟中挖出来,就又立即投入到对伤员的救护中。在电视新闻仓促的镜头里,她们用劳碌的身影再现了著名的南丁格尔誓言:“……愿吾一生纯洁忠诚服务,勿为有损无益之事……予将以忠诚勉助医生行事,并专心致志以注意授予护理者之幸福。”

南丁格尔与512汶川之殇的关联并不仅仅局限于护士。南丁格尔是个对万事万物都饱含关切之心的至善之人,她曾经为被摘走花朵的枝条做包扎、为死去的麻雀写优雅的悼亡诗。这种关爱弱小之物、随时准备对它们进行扶助的本能,被现代心理学称为“南丁格尔情结”。在天下太平之时,我们可能感受不到这一“南丁格尔情结”的可贵,我们可能会把它等同于唐僧的“就算砸到了花花草草也不好啊”或者金庸笔下的包惜弱,认为它不够大气甚至有点喜剧性。但当512汶川大地震这样的天灾发生之后,我们会不知不觉地在一滴滴流向远方的眼泪中恍然意识到,原来再“爷们儿”的自己,身体深处都有一个隐形的南丁格尔。

在任何一次大的灾难过后,生命的援救、身体的康复是第一位的,其后,从悲怆和痛楚中走出来的精神康复在所难免。越是经历磨难的人,就越是需要在痛定思痛之后为心灵松绑,早日找回每个生命所应得的快乐和欢愉。又是一个巧合,512这一天,是英国风景画家和诗人爱德华·李尔的生日。爱德华·李尔是19世纪一个很奇怪的艺术家,他擅长写一种叫nonsense poetry的诗体,这个词以前有人把它译为“无意义诗”,不甚准确。我的朋友王敖将之译为“胡话诗”,非常到位。的确,爱德华·李尔写的就是那种人在极度放松的状态下像孩童一样满口咿呀的“胡话”,看似没有逻辑和意义,但洋溢着天真而强悍的快乐。

爱德华·李尔有首很著名的“胡话诗”,叫《猫头鹰和小猫咪》,讲一只猫头鹰和小猫咪坐着豌豆绿的小船出海去结婚,写得可爱到了能够让当时任何一个刻板的英国绅士都发出本能的欢笑,而且音节感极好,读完之后余音绕梁,快乐之气终日不散。很多年前,语言学大师吕叔湘先生译过这首诗,其中猫头鹰和小猫咪买结婚戒指那段译得尤其好玩:

 

他们扬帆远去,一年零一天儿,

到了个地方儿普林树成片儿,

一头公猪站在当中间儿,

顶着个戒指在他的鼻子尖儿。

 

“公猪,公猪,我给你一毛,

买你的戒指。”公猪说:“很好。”

他们把戒指拿走,第二天结了婚,

住到山上去跟火鸡做近邻。

 

   建议去灾区进行心理援助的自愿者们把这首诗捎去,让灾区小朋友们的心情能够早日坐上豌豆绿的小船去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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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子/2008-06-27
看得我口舌生津~~....
蛋壳/2008-06-27
跪求胡兄--
你这样....
赤虫/2008-06-26
胡阿厨房很久咩有更....
iris/2008-06-26
没吃过,也可能吃过....
Tracy/2008-06-25
荆芥是我最讨厌吃的....
访客/2008-06-25
这类蔬菜都有个共同....
防侧漏的翅膀/2008-06-25
  胡芦娃,6月的....
访客/2008-06-23
啊!荆芥!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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